张田勘:贪官的大脑与常人并无不同

2014年07月11日02:59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李纾研究小组对28名志愿者进行研究,在询问是否接受金钱后按下“是”或“否”的按钮,研究人员发现无论金钱多寡,向志愿者提供金钱都会刺激他们脑部的“愉悦”区域:右侧前额叶皮层及双侧脑岛。资金越多,激活程度越强。

  但是,并非所有参与者都对高风险的金钱做出同样的回应。左侧额下回活动程度越强的人士,越倾向于牺牲公平原则追求金钱。他们更容易被“收买”。李纾表示,研究结果或可进一步阐明腐败为何及如何发生。

  虽然研究人员并没有明指这个研究说明贪官的大脑与常人有不同,但提示,大凡接受贿赂的人,其大脑左侧额下回的激活程度强于其他人。这或可从大脑和神经活动类型的不同来解释贪官为何贪财并接受贿赂。

  不过,对上述解释的态度更像是媒体解读,而非真的就说明贪官的大脑与常人不同。因为,这个研究的志愿者中并没有官员,所以即便贪财者大脑的左侧额下回活动程度增强也不代表贪官本人。而且,即便一部分人左侧额下回活动程度增强,该项研究也没有指明是因为大脑该区域有器质性的不同,还是神经递质或大脑神经回路的不同而造成的。

  器质性的不同当然是最重要的,这意味着一些人的大脑中某一区域的神经元和相关组织不同于他人,才有可能造成功能上的不同。当然,整个大脑的神经回路以及大脑内神经递质的不同,包括神经递质的成分不同和浓度的不同,才有可能确认大脑的不同确实造成了是否贪财或看淡钱财。

  对这一研究的解读可以追溯到既往就存在的一类研究,即罪犯的大脑与常人有何不同,以此来寻找犯罪的原因,并打击或减少犯罪。过去一些研究结论认为,有的罪犯是天生的,因为他们的大脑有些部位不只是神经活动的增强,而且有器质性的不同,甚至是基因编码的蛋白的不同。这当然引发了争议,反对者认为,这种犯罪成因的解释是基因决定论,也是一种偏见和歧视。

  其实,过去的研究比现在的贪官大脑与常人不同有更多的可信度,因为一是对象明确,有罪犯与常人的比较,二是有基因差异的具体体现,显示罪犯和常人的确存在解剖、生理和基因上的不同,因而导致了行为的不同,即犯罪和遵纪守法的不同。

  不过,过去的研究与现在的研究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被忽视了。过去的研究可以从人的表现和行为上加以区别,易于犯罪或有暴力倾向的人由于基因的原因,具有身材高大、长臂、长腿、粉刺脸、智力偏差特征。但是,现在的贪官并没有基因决定的外观特征。因为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官员的选拔都非常严格。所以,贪官并没有因为基因或生理的差异而表现出与常人更差的地方,恰恰相反,在选拔当官之前比常人表现得还优秀。

  所以,说贪官的大脑与常人不同目前是解释不通的,哪怕是当官后贪腐了,也不会因为如此短的时间就有大脑的变化,更不可能有基因的变化。唯一的原因是,监管的机制。无论是谁当官,也无论是多么优秀的人当官,只要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贪腐的成本远远小于受到处罚的成本,就会有大量的贪官出现。张田勘(北京学者)

(原标题:贪官的大脑与常人并无不同)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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